在「誘餌效應」一篇,我們提過「損失厭惡」,當涉及利益時,尤其是面對同樣數量的收益和損失時,人們往往更傾向避免損失,認為損失比收益令他們更難受。

 

 

將這個心理現象運用在行銷活動中,更能提高行銷目標的效率。然而,在使用「損失厭惡」的心理下進行行銷活動,又不想被消費者發現的同時,謹記要具備以下三個元素:

 

 

第一,記得要強化產品本身的價值

 

只有高價值的產品才會令損失感加重,因此可透過提高產品的價值,從而突出因損失而來的厭惡感。

 

 

第二,令消費者先擁有產品

 

得而復失,絕對比從沒擁有過來得可怕。令消費者有期限地擁有產品,如免費體驗、試用裝等,先讓他們嚐到甜頭。

 

 

第三,加強損失感

以上兩個元素其實都是為了第三個元素,就是為了讓消費者產生濃烈的損失感。透過直接的提醒令其損失感加重,亦可使他們更厭惡。